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回答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