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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保定市武术协会副主席曹鑫龙

摘要:《周礼》有“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天子服之”的记载,东汉郑玄注疏“圭”的顶端“方如椎头”,将“天子圭”、“终葵”、“椎”三者紧密的联系到一起。“椎”本是一种普通的器物,因此众人周知。 “椎头”(终葵首)的“方头说”、“圆头说”、“尖头说”,从汉代郑玄开始到明末清初黄生写《义府》,计1400多年以来的争论,由于考古成果没有出土三尺长的天子大圭文物,至今不能盖棺论定。岳云“兵器椎”,亘古至今,释放着圆锤、方锤、棒槌、尖锥(铁锥枪)等各式各样的信息,形成了独特的“兵器椎文化”现象。笔者引据大义,正之经典,否定了岳云兵器“双锤说”、“锥枪说”,得出岳云兵器“椎”系“尖头铁棒槌”,在辽国时称“锤锥”。岳云家人著书写岳云兵器“椎、锤、锥”,神秘的面纱另后人遐想无限。“悍椎配豪杰”、“利椎驱鬼”,这就是岳云兵器“尖头铁棒槌”被正史记载为“椎”的缘由。 关键词:圭、终葵、椎文化,双锤、铁锥枪,錞于,《岳庙志略?画像》,尖头铁棒槌、锤椎,铁楇。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人们慨叹时光如梭、岁月无情时,当人们励志创业、决心有所作为时,就会想起抗金英雄岳飞这首气盖山河、倾出肺腑的传世名作《满江红》。词句里低沉但却雄壮的歌音,感染、鞭策着无数中华儿女,同时牵动着人们的思绪,穿越到刀光剑影的宋代战场。 本文的主人公岳云,就是岳飞的长子,与岳飞一起被奸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的义烈节士。《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子云)》记载岳云:“年十二,从张宪战,多得其力,军中呼曰‘赢官人’。飞征伐,未尝不与,数立奇功,飞辄隐之。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军登城。1”上述史料写岳云12岁时被父亲岳飞编入其部将的队伍中,跟随大将张宪从军抗金,南征北战。宋代 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16岁的岳云随父出征,去收复被 金国占领的 随州、 邓州等地。在战斗中,岳云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 冲锋在前,勇不可挡,第一个登上久攻不克的随州城。后又随军北征,收复邓州,立有战功。 宋代对男子尊称为 官人,军中都称岳云“ 赢官人”,现代白话文就是“常胜先生”的意思。 岳云使用的兵器“铁椎”,自古有之,使用“椎”兵器的古人,不乏名垂千古的豪杰。古籍也记载一些关于“椎”的奇闻轶事。另外,无论是帝王祭祀、族群祭祀,还是古代军营生活都使用“椎”作为工具“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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