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有关企业:
为深化石油和化工行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兴业”活动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16]80号)工作安排,我会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培育对象
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在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品牌创新发展、品牌文化塑造、品牌教育培训等品牌建设工作中取得实效且形成典型经验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