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峰峰矿区于2000年辖9个镇,2002年进行居委会合并后,形成了9个镇和68个社区委员会,总面积为3530平方千米,人口为5075万区政府驻滏阳东路44号临水镇面积300平方千米,人口1075万,辖19个社区居委会和16个村委会,政府驻滏阳东路44号峰峰镇面积489平方千米,人口822万,辖13个社区居委会和14个村委会,政府驻通山路。
2、峰峰矿区的历史沿革如下现代历史峰峰矿区始建于1950年1955年1月改名为峰峰市,并于2月正式成为河北省直管城市,同年5月行政区划调整为四区二镇一办事处1956年5月撤销峰峰区,将所属村庄并入彭城区,并在9月划分为20个乡镇办事处然而,同年10月12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峰峰市,将其行政区域划归。